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对于
危险驾驶罪,倘若导致
人员伤亡,刑期通常定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然而,若被告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交通
肇事罪并伴有
致人死亡的严重情节,那么其
刑罚将会相应加重。实际
量刑将依据
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被告在案发后有无悔罪表现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例如,刑期可能在三至七年有期徒刑这一幅度之中。进一步而言,在逃跑、
醉驾等恶劣情节叠加之际,则可能使量刑更为严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