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
意外事故发生之后,若车主预先垫款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
医疗费用,依据相关
法规和
保险合同约定,该笔款项应由相应的保险公司负责进行支付。但如果车主垫付的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应当与伤者依照责任比例分担的费用,那么此时伤者应将多余的医疗费用退还给车主。关于保险赔付,保险公司有权选择向投保人(车主)全额或部分支付保险
赔偿金,同样保险公司亦可选择直接向
受害人支付保险赔偿金以履行其法定职责。所谓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当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时,事故
当事人为了躲避法律责任,采取驾车或遗弃车辆的方式逃离事故现场并隐藏踪迹,这种行为属于
违法犯罪性质。要正确界定某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需要考察
行为人是否清楚知晓自己已经造成了
交通事故,这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路面状况、行为人所拥有的知识及经验等方面去客观评价其是否清楚认知,进而判断其是否构成
逃逸行为。
其次,考察
责任人是否有逃避
法律制裁的主观愿望,不论是涉及到
刑事法律,还是民事法律、
行政法律的司法追究,都应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最后,对行为人实际实施的逃离现场行为进行考察只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接受
事故处理部门首次处置之前这段时间内的逃跑行为才能定义为“交通肇事逃逸”,超出这个时间段的行为就无法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
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
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