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嫖娼行为被执法机构查获的情况下,是否应该通报
家属于内的亲属,这主要需根据相关实际情形来进行详尽考量。总体而言,可参照以下相应条件予以明确:首先,若该次嫖娼行为被查处后导致的惩戒措施仅为罚款的话,那么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通知户属。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对
当事人施以单一的罚款惩罚便足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其次,若惩戒措施涉及
拘留乃至收容教养等较为严重的程度,则应当通知其
家庭成员。在此过程中,拘留状况将会得到明确的通知,因在公安机关将
涉嫌犯罪的人员拘留或
逮捕之后,必须立即将其送往当地的看守所关押。同时,必须在拘留当事人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其家属发送相关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