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主播同意会面却未能履约,应否被视为诈骗行为,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假设主播在承诺的会面之日并未展现出任何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愿,且未采用编造谎言、掩盖事实等手段致使对方支付钱款,那么此时此举通常很难被定义为诈骗
犯罪行为。但是如果主播心存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意,并且运用欺骗手段使得对方误入歧途,进而导致其做出财产处置的决定,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
欺诈行为,这既可以是虚构事实,也可以是掩盖真相;
其次,欺诈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错误认知;
再次,对方必须基于错误认知而做出财产处置的决策;
最后,行为人必须因为对方的财产处置行为而获取到相应的财产利益。因此,即便主播并未与对方实现面对面的交流,只要其行为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同样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您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希望得到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