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嫌犯有
盗窃罪的被告,倘若能及时偿还原告所遭受的物资损失,得到受害者的谅解,那么法院在做出判决的时候就可能会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适当减轻对其的
刑罚。因为我国的
刑法体系鼓励罪犯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补偿损失,同时修复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正是刑法理论中所倡导的
刑事和解或者是“
认罪认罚从宽”的
基本原则。
然而,具体的豁免其
刑责的程度,还必须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