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保险理赔申诉中可能引发的
诉讼,相较于普通的
诉讼时效,通常采用的是两年的时限。
然而,对于人寿保险方面的相关争议,诉讼时效则有所不同,需要适用五年的时间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的《
保险法》规定,这一限期应自被告知或应该知晓
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为止,以这一日期作为计算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