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撤回
诉讼之后,若
纠纷未得到妥善解决,
当事人可选择再度提
起诉讼。在我国法律中,并未对提起诉讼要求具有特定的时间间隔,因此,法院在裁决允许撤回诉讼后,当事人便可随时再次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涉及
离婚案件等特殊类型的诉讼过程中,若诉讼方撤回诉讼且无新的争议焦点或合理理由,那么其在未来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相同诉讼请求时,往往会受到法院的驳回。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
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