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手续之详细流程通常囊括如下诸项环节:
首先,
违法者本人、其
法定代理人或
近亲属以及委托之律师应向主管
侦查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侦查机关应对该等申请进行全面详尽的审查,若认定具备相应条件,便将依法对其准予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
再次,侦查机关需确认取保候审之
担保形式,可选择交纳
保证金或提供保
证人作为担保方式;随后,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相关信息;
最后,侦查机关将根据上述程序完成后,向申请人出具
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将此决定书送达至
当事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