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第67条所述,“
取保候审”属于一种重要的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处以
管制、
拘役或者单独适用某种
附加刑处罚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亦或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并且在实行取保候审之后,并不导致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他特定情况的人士。关于
退休人员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根据他们是否满足上述条件进行深入分析。若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如可能被判处的
刑罚相对较轻、身患严重疾病且无法自行料理生活、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同时在实行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他们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然而,如果他们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
值得一提的是,取保候审的执
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因此,具体的操作流程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然后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