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贵司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雇阁下,那么这种行为构成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应当向阁下支付相当于每满一年
工龄对应两个
月工资数额的
赔偿金,该赔偿金将按照您在离开公司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其次,假如贵司存在任何
违法行为导致阁下被迫提出
辞职或者因为实际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困难而不得不解聘员工,那么本次解聘行为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每满一年的工龄便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然而,如果这是由于阁下本身的意愿而自愿提出的
离职申请,那么阁下在法律层面上将无法享受到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