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系指
行为人为达到盈利目的,涉嫌为他人的赌博活动提供场地、设定赌博形式、提供赌具以及资金等各方面服务的组织性
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明确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应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并
处罚金;若
情节严重者,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并处
罚金。倘若被判定有罪且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其坐牢的时长将会按照
判决书中所确定的刑期来执行。被
判刑的罪犯通常会被送至监狱或看守所进行服刑。在服刑期间,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参与劳动生产,并在
刑满释放之后,努力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