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
盗窃罪而被暂时
拘留的人员,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便可申请
保释候审: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单独执行
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保释候审并不会对其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潜在威胁的情况;
第三种情况是
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或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新生儿,在这种情况下予以保释候审亦不会对社会治安带来不良影响;
最后是在案件审理期间,
羁押期限已过,但仍未结案,此时也可以考虑进行保释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