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普通
民事诉讼的流程相似,在完成
立案手续之后,必须将诉状副本送至被告方手中,给他们15日的期限进行答辩回应。随后,我们会制定出相应的开庭日期和时间。开庭之后,将会由法庭合议庭进行讨论并做出判决,再向
当事人传达判决结果。如果有任何不服判决之处,应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提出上诉申请。而对于简单案件而言,整个审理过程的时长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
公开审理或者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
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
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