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请
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情状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程度的刑事处罚,例如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亦或是处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并无任何先前的犯罪记录,而且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犯罪嫌疑人身患重症,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在妊娠期以及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系那些生活无法自理者的唯一
抚养人,而且若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威胁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