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法律规定,女子出嫁时随行的嫁妆应当被视为该女子的个人
婚前财产。
(2)对于在领取完
结婚证书之后举行婚礼而收到的礼金钱财来说:假如婚姻仪式是在结婚证颁发之后进行的,那么这些礼金便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反过来讲,如果婚礼是在办理
结婚手续之前举行的话:那么男性所
赠予的礼金将被视为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同样地,女性所接受的礼金也会被视为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