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解除劳动合同的
补偿金来说,是不适宜分期支付的。实则上,用人单位向
劳动者支付的
经济补偿金必须以一次性的方式进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假如某些用人单位选择了分期支付,那么除了将整笔的经济补偿金全数发还给劳动者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按照相应利率计算的预期利息。此时,作为劳动者,有权利赴法院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