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剐蹭事故发生后,主张
误工费用并不被认为是正当的。误工费的概念是指
赔偿责任方应该向
赔偿权益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中,包括由于受害者在遭受事故伤害直到其完全恢复期这段时间内,由于身体无法进行日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那部分收入。
然而,如果只是轻微的剐蹭事故,并未对人身造成严重损伤,那么就不会产生所谓的
误工费赔偿问题。误工费的金额主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
工资收入状况来决定。误工时长则需要参照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若
受害人因为受到伤害而导致残疾并且持续性地耽误了工作,这种情况下,误工期可以延长至
伤残鉴定正式确定为止。对于那些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受害者来说,误工费将按照他们实际损失的工资收入水平来计算。
至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其误工费则会以他们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值;若是他们无法提供个人最近3年以来的平均收入数据,也能够参照受案法庭所在地区与案件相似或密切相关行业的上一年度
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