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
车辆超载并不会导致
交强险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理赔责任,但对于商业险保险公司来说则需根据具体的
合同条款来决定是否进行理赔。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超载本身并非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依据,而是在特定情况下出现特定条件时,保险公司才有权利拒绝进行
赔偿。
具体来说,这些可以成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条件包括:
(1)驾驶人因缺乏驾驶资质或处于醉酒状态而行驶车辆的行为;
(2)被保险
机动车在丢失、被
盗窃或被
抢劫过程中的
意外事故;
(3)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