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将会承担以下费用的
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伤者或患者的
医疗费用、因伤停工所导致的
误工损失、必要的陪护人员的
护理费用、伤者或患者及其
家属因就医而产生的
交通费用、合理的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等;对于造成
伤残的情况,还需支付相应的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购置费用、被
抚养人的生活费用等;
此外,对于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所需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也将予以全额
赔偿;对于不幸身故的情况,还需要支付
丧葬费用以及
死亡赔偿金。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