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进行辩护过程中的自我辩护,其具体操作需要严格依据实际案情灵活运用,而非遵循固定的原则或者规范。在法庭辩护阶段,我们可以对是否构成
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动机、是否属于从属关系、是否履行了
自首义务、是否主动坦白、可否展现出悔罪之心、造成的
损失程度大小、是否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以及是否符合适用
缓刑的条件等因素展开深入剖析与探讨,并以此为基础来提炼出我们的辩护观点和
证据支持。在面对复杂且重大的
刑事诉讼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
律师的指导和帮助,或者邀请他们担任您的
辩护律师以获取最佳的辩护效果。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