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职务侵占罪的从轻判决的条件及可能性,主要包含但不仅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犯罪行为所构成的情节较轻、未产生严重危害性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获得轻判的;
其次,被告人能主动向
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且在接受审讯时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
犯罪事实,这也是获得从轻判决的重要因素之一;
再次,被告人在
犯罪后能够积极地退还
赃款,对受害单位进行相应的
经济赔偿,以求得对方的谅解,这同样有助于减轻其
刑事责任;
此外,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能够真诚地认罪悔过,表现出良好的态度,也可以作为从轻判决的考虑因素;
最后,如果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有
立功表现,例如揭露其他犯罪分子的
违法行为等,也将成为获得从轻判决的有利条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职务
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与其犯罪金额有着紧密的联系。若犯罪金额相对较小,同时又满足以上所述的从轻判决条件,那么法院很可能会给予被告人较为轻缓的
刑罚,比如处以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各种情节,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