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涉及到诈骗行为,一般的公安机关均有权在情况允许下实施
逮捕行动。
首先,按照规定,公安部门会对有关
报案、控诉、举报以及
自首等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核,依据其
合法性和合理性来判定是否存在
犯罪事实。
其次,针对已经
立案的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必须展开全面而深入的调查工作,尽可能多地搜集、调阅有关
犯罪嫌疑人的
证据材料,以此来评估他们是否有罪或罪行轻重。对于现行
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或者重大嫌疑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给予相应的
拘留处罚;对于满足
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毫不犹豫地依法执行逮捕手续。
最后,对于
诈骗罪这一类
犯罪,在接到
报警并正式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完全有权利采取必要且恰当的强制性措施,对相关
当事人实施
刑事拘留,而对于那些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更应依法履行逮捕职责。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