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实施
盗窃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的一种,然而,只有当这些行为符合特定的条件时才可能被认为是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国家严格的法律规定,是否构成盗窃罪主要取决于所盗取物品价值的大小以及其行为方式的严重程度。具体而言,如果盗窃的物品价值达到了一定的标准(比如说从一千元到三千元或者更高),或者这种盗窃行为还符合了其他特定的条件(比如多次进行盗窃、进入他人居所之内部进行盗窃、伴随着武器进行盗窃、在公共场所进行
扒窃等等),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对于那些盗窃物品价值相对较低的行为,可能只会受到
行政处罚,而不会留下
犯罪记录。但是,如果盗窃的物品价值较大,超过了一定的标准,那么就很可能构成盗窃罪,并因此留下犯罪记录。
另外,如果一个人进行了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不论其盗窃的物品价值大小如何,都将被视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