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已经办理了相关保单手续,那么保险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
合同条款在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之内进行
赔偿。
根据我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即便是发生在机动车辆上的
交通事故涉及到
人员伤亡或
财产损失等情况,都应当由保险公司在其承担强制性义务的范围之内进行赔偿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