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明确规定,对犯下拐卖妇女罪行者,将给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罚,并处以
罚金。
如若
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也需要进行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
处罚。倘若
行为人在实施拐卖过程中涉及到诸如强奸、
侮辱、虐待以及伤害被拐卖妇女等
违法行为,则将依法予以
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