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间的房地产转让并不实行免费政策。相较于其他途径,以
继承人身份
继承房地产并将其遗赠给子女,是一种相对较低
税费负担的方式。当父母离世后,再行进行房地产的
过户手续,只需支付轻微的
注册费用及
印花税即可。
继承人在获得通过继承方式获取的
房产证满五年后,若有意出售此房产,便可根据当时的相关规定享受到
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全免待遇,仅仅需缴纳少许的交易手续费用即可。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
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
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
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
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
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