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拘留期限内,
犯罪嫌疑人的家人无法直接与之会面交流。
根据中国现行相关
法规条款,侦查机构为确保本案顺利获得调查推进的权益,有权限制犯罪嫌疑人员与其亲人之间的会面接触。
然而,犯罪嫌疑人仍然具备
委托律师代表其参与辩护的资格,在指定的时间段内,
律师有权利会晤该犯罪嫌疑人。此项规定的初衷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
保证侦查工作得以有序、规范地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