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与
银行贷款合同有关的
诉讼时效设定通常上限为三年,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即依据相应
法规的明确规定,
法律诉讼的有效时间可能被进一步延长或缩短。具体来讲,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维护自身所享有的公民民事权益的期间为三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
诉讼实效的起算日期是从权利人意识到或理应意识到其权益已经受到损害,同时亦清楚知晓相应责任方是谁的那一刻开始计算。但是,如果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发生于两年零九个月以前,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审理和裁决。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且经过权利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才能对这一期限予以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