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会进行通知这点。若检察机关裁定不予
起诉,务必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制作
不起诉决定书,并于适当的时刻将决定文书
递交至
当事人手中。
同时,为确保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的时间合理合法,此项程序应自公安局将
案件移交至检察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