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文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
辩护人均享有请求变更强制性措施的权利。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接到此类申请之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决定。因此,关于
拘留后办理
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申请人须在拘留之日起的三个自然日内向相关司法机构提交申请,而相关司法机构亦需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性措施做出明确决定。若拒绝变更,相关司法机构有义务向申请人进行充分告知并详细解释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