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交通事故不幸发生之后,请务必立即向警方
报案寻求协助。待公安机关抵达事故现场展开详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出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紧接着便应联系碰撞肇事对方车辆之保险公司,并要求其派遣查勘员前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此过程中,保险公司需开具一份《勘察报告》以记录现场勘查情况。
(二)假如您所投投保财险公司设有指定的
定损场所,则请在确认事故责任后前去该场所,由定损人员对受损车辆进行审慎评估和检验,出具《车辆定损鉴定报告》。
(三)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便可以着手进行车辆修理工作。但在此过程中务必要留心一点,并非所有的维修费用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全额
赔偿。定损机构既已给出核损价目,若维修费用超过该范围,则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仅对此额度内的费用予以赔付。
(四)把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花费票据收集完整,如维修费、定损费等,之后连同索赔申请所需佐证材料一并交至保险公司,由其代为办理索赔手续。
(五)保险公司会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加以耐心细致地核对计算,以便最终确定赔偿总金额。
(六)以上所有流程结束,保险公司会将赔付款项支付给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