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半月板三度损伤情况,可以进行
十级伤残的鉴定。具体而言,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根据实际的
伤情鉴定以及
受害人在接受治疗之后的恢复状况,若半月板骨折已经达到三度,那么便足以构成十级伤残。依照个体的致残程度划分标准,如果受害者的半月板损伤经过手术治疗后,被认定为三度损伤并且会对其正常生理功能造成显著影响,那么就有资格被评定为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十级伤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
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