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被告人自愿承认罪行及惩罚,并非所有情况均可获判
缓期执行。
然而,在特定条件得到满足时,方可获得缓期执行的判决。这些具体条件包括:被告人被判定为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较低;
(2)承认过失的表现诚恳;
(3)不再存有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
(4)宣告缓期执行不会给其居住社区带来任何显著的负面影响。
《
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