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并未对醉酒状态下取保候审的申请次数予以明确的法律约束。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诉讼程序,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或是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情形。
至于能否获得取保候审以及申请次数等问题,则需根据司法机关对案件具体情况的评估与判断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