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
盗窃这一
刑事犯罪来说,其责任承担主要取决于盗窃行为的性质及盗窃财物价值的高低。若涉案财物价值较高,亦或是在盗窃过程中出现了诸如频繁实施盗窃、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进行盗窃、随身携带
凶器进行盗窃以及秘密偷盗等恶劣情节时,罪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
刑罚,同时还可能会被附加或单独处以
罚金。而当盗窃财物价值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时,罪犯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那些盗窃财物价值极为庞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