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就业公司迁移至超出了与员工所签署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办公地点范围内,则该用人单位有责任与相关
劳动者进行商议,若员工同意前往新的
工作地点参加工作,应共同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并在新约定地点继续实施原有的劳动
合同条款。如果员工拒绝赴新地参加工作,用人单位应该在事前至少30日以
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或者额外向员工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后,双方方能解除原本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