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涉嫌犯有
盗窃罪名的
犯罪嫌疑人实施
逮捕之后,通常需要等待约四个月的时间才能够进行
判刑程序。具体而言,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犯罪嫌疑人在被
批准逮捕之后,其应有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越两个月的时限。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以上所述的期限仅适用于普通
刑事案件的侦查
羁押,对于那些在逮捕前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
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拘留期间并不包含在上述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此外,案件在经过检察机关的
审查起诉阶段后,还需经历一个月的时间;而在法院进行审判的过程中,则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