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进行
起诉程序,即向具有相应
管辖权的法院
立案庭提交诉状;
其次,立案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满足
立案条件,便会通知您在七个工作日内交纳
诉讼费用,正式立案;
然而,如果不满足立案条件,则会出具
裁定书给予不予受理的回复。针对
裁定驳回起诉的决定,如有异议,您有权在十个工作日内向更高一级的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这之后,一旦立案成功,法院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至对方
当事人手中,供其进行答辩准备;
同时,还需通知相关当事人进行
证据交换,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
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启动
执行程序。接下来,便是安排开庭事宜,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负责该案的法官;对于
公开审理的案件,也会提前三天进行公告。开庭当天,法院会宣布开庭,核实当事人的
身份信息,宣布合议庭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是否有人申请回避。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需要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相关
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举证质证环节,法院会告知证
人的权利与义务,
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展示
书证、
物证及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双方当事人则需就上述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需要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辩论,进行辩驳和论证。
最后,便是法庭调解环节,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纠纷。如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署后即刻生效,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或者
申请强制执行;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对于判决结果,如当事人表示同意,则应自动履行裁判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但若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如为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为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