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构成要素包括:其行为主体须是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的工作人员;
行为人在
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持有
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而这种故意是基于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至于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际实施了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对于
数额较大的
职务侵占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并
处罚金;若数额达到巨大标准,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并处
罚金;而对于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仍需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