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九级伤残这一情况时,法院会依据本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这两个重要参考标准,进行四年时间的
伤残赔偿金的支付。如果受害者属
城镇户口性质,那么
赔偿标准将会按照城镇人口的标准执行;反之若是
农村户口性质,则将按照农村人口的标准执行。
除了上述各项
损害赔偿之外,关于
工伤的
赔偿项目还应该包括
工伤医疗费用、就医过程中的
交通费用、受伤人员休息期间的
工资补偿、陪护人员的
护理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以及各类辅助器械的购买费用等等。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所提到的工资是指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遭受意外或患有
职业病而导致前十二个月平均
缴费工资数额。若受害者本人的
月工资高于所在地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该地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相反,若
当事人的月工资低于所在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六成,也同样会按照所在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六成进行结算。
《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