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所谓的“
帮信罪”,也就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只有在
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定为
刑事犯罪。
然而,关于具体是否构成
犯罪以及对应
刑罚轻重的衡量,并非仅仅依赖于流转金额这一单一因素,而是要全面审视
当事人的
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及其所造成的
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通常来说,若涉及到的流转金额庞大,那么就有更大的可能性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然而,对于具体的数额标准,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需由司法机关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