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次是
立案审批阶段,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
诉讼进行审查,若符合
立案标准,将通知原告及时缴纳相关
诉讼费用,待缴费完毕后正式立案处理;若不符合立案要求,则会裁定不予受理该案件;如果对
裁定驳回起诉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定后的十天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在正式受理后,法院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方,而被告方则有权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对此提出相应的答辩,同时法院也会通知原被告双方进行
证据交换,在必要时,法院还会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
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启动
执行程序;
3.接下来是安排开庭事宜,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具体的
开庭时间、地点以及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等信息;对于涉及
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同样会提前三天发布公告,以便公众知晓;
4.
开庭审理环节,法院会宣布开庭,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公布
合议庭成员名单,明确告知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是否存在申请回避的情况;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需详细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阶段,法院会告知证
人的权利与义务,
证人需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展示
书证、
物证及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需就上述
证据材料发表自己的看法;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需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庭调解阶段,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有可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解决
纠纷,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署后即刻生效,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
申请强制执行;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合议作出最终裁决(宣判);
5.最后是宣判环节,若当事人对判决表示认同,应自觉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本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若对判决结果持不同意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若为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若为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