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二审期间是否允许
取保候审,法律明确将决定权赋予了人
民法院。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
逮捕条件,并存在法定情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而在二审阶段,对于那些已由原审判机构判决
刑罚的
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人民法院将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谨慎考虑后决定是否予以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