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危险驾驶罪名且
驾驶证被暂扣的情形,其具体的
暂扣期限往往会因为各种不同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所做出的裁定而有所差异。若因犯有危险驾驶罪行而被依法判决认定为有罪的情况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应规定,驾驶员的驾照可能会被予以
吊销处理。一旦驾驶员的驾照被吊销,除非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申请,否则该驾驶员将无法再继续行使驾驶权。
然而,关于具体的暂扣期限,并没有在任何法律条款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因此,驾驶员需要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或者查阅相关的司法解释与
法规以获取准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