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所谓“屡次行窃”一般特指在同一年度内实施了三次或更多数量的
盗窃行为,亦或是累积
盗窃金额达到了相当规模。此种行为往往被视作情节之严重程度较高,相应地将会接受更为严格的惩处措施。
然而,要判定某一特定情况是否构成屡次行窃,不仅仅只参考其实施盗窃的次数,同时还需综合考量
犯罪行为之间的间隔时长、所采用的手法及对社会
公共秩序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