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保险人有义务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
交通事故完成官方处理并结案后的第10个自然日起,向本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以申请理赔服务。
2.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
交通事故现场情况询问并开展调查工作之日起,必须在第10个自然日内编制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倘若出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有争议内容或可能触及到国家安全、商业机密或
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应当严格保守相关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透露。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