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
失业补助金的最高可领取时长为24个月。
然而,该项福利的实际领取周期将受到投保年限的影响。例如,当个人在过去连续投保
失业保险达1至5年期间,最长可得
失业保险金的年度数量为12;相应地,对于投保年限在满5年至10年之间的人来说,他们最长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被确定为18个月;而如果您已经连续投保了10年以上,那么您所获得的最大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将是2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每隔月度能够领取到的金额如何,这是由各地的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的。
此外,当本应领取但却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与再次失业后需要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有效期相结合时,其总的最长可用期限不应超出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