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
取保候审申请遭到了拒绝,您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首先,仔细研读拒绝取保候审的详细理由,有可能是由于相关
证据不足以证明
犯罪行为、所
犯罪行较为严重或是存在潜在的逃跑风险等等。接着,您可以寻求专业
律师的协助,对现有的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回顾与深入剖析,并据此制定出全新的申请策略。
最后,倘若您对该决定持有异议,您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复议申请。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每一个案件都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在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时,务必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权衡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