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纠纷中,若有一方意图通过扣押另一方的车辆来解决问题,那么另一方可考虑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
报案。
值得注意的是,通常状况下,采取诸如扣押、冻结、转移
被执行人财产等强制性手段仅能由法律机构如法院授权实施。因此,
债权人应该依法向法院提
起诉讼并且申请法律程序
强制执行,而非自行扣押对方车辆。在此过程中,债权人无权单独决定扣留
债务人的车辆,唯一合法途径便是请求人
民法院批淮,对债务人的财产予以保全。
同时需明确指出,私人扣押他人车辆无疑是非法且不可取之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