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诉讼离婚调解通常需要耗费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当夫妻任何一方提出
离婚意向时,法院首先应启动调解流程。
然而,法院不应任由调解工作长期悬而未决,而应在特定期间内作出最终的判决结果。对于
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
审理期限应该在三个月之内;而对使用常规程序处理的案件,则要求在六个月之内给出最后判决。
离婚调解具体的流程如下:
(1)调解动员阶段——在此期间,
审判人员需向双方
当事人详细解释涉及的相关法律
法规,并根据各当事人的认知程度和观念立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劝导,以激发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端的愿望。
(2)协商调停阶段——此阶段,双方当事人通过交流意见,由审判人员或辅助
调解员从中促使各方达成共识。
(3)调解结束阶段——即在当事人就婚姻关系
存续或解除以及相关权益如
共同财产分割、
抚养责任承担等事项达成一致(如果达成
离婚协议,还需明确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及
子女抚养义务的承担等事项)之际,审判人员将协议内容逐项纪录下来,待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并确认盖章后,调解程序便宣告正式完成。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